张军教授新书《我的经济学思维课》入围吴晓波年度书单
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第55颗北斗导航卫星发射成功,76天重启武汉,832个国家级贫困线脱贫摘帽……这一系列的2020年关键数字,不仅刻画出了中国速度,更体现了大国力量。
2020年,由蓝狮子图书联合吴晓波频道及各大平台发起了投票,票选出吴晓波频道读者最爱的《2020年度财经书单》,希望可以和大家一起用图书开启2021,遇见更好的自己。复旦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经济学院院长、复旦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军所著的《我的经济学思维课》入围该书单。
《我的经济学思维课》脱胎于张军教授的喜马拉雅音频课。张军教授从教三十多年,对经济学感悟深刻。该书自出版以来广受读者喜爱,持续位列多种热销书榜单。本书借助于经济学诺贝尔奖得主的研究成果,道出经济学的思维特点和逻辑之美,让你在家躺着就能学到中国最牛的经济学大咖讲授的经济学原理!
本书从个人决策、商业逻辑到宏观大势,张军教授把对经济学和经济现实的独到理解,融入到这45堂课程中,从现象到原理,深入浅出,为你搭建起你经济学的思维大厦。也许你正面临学业或职业的抉择,或者你正在寻找新的创业和投资机会,又或者你只是单纯想寻找读懂大势的靠谱逻辑,这门课都能给你用得上的思维武器。
年轻人为何不愿意生孩子?
众所周知,现在我们国家的生育率非常低,甚至比很多发达国家都要低。要不要生孩子,生几个孩子,每个家庭都有很多的考虑。那么考虑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实就是收入,或者说跟整个经济有关。为什么经济发展了,生活水平上去了,生育率反而下来了?为什么现在放开了二孩政策,整个生育率的改变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著名经济学家张军教授在他的新书《我的经济学思维课》中,做了如下的分析。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有一位经济学家就费尽心思地去研究了这些问题,他构建了一个经济学的模型,后来发表了《生育率的经济学分析》这篇著名的文章。在这位经济学家看来,整个家庭的生育决策,其实也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考虑。这位经济学家就是1992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芝加哥大学的加里·贝克尔。
贝克尔认为孩子其实是耐用消费品:作为一种商品,孩子能给父母带来极大的效用;孩子是夫妻双方爱情的结晶,可爱动人,可以让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孩子长大以后可以孝敬父母,使人老有所养。所以尽管养育子女要花费很大的心血,但是绝大多数人还是会选择生孩子。
既然孩子是宝,是不是说多多益善呢?贝克尔认为生孩子就像生产商品一样,也要花费代价。在落后的地区,妇女的劳动生产率很低,生孩子的机会成本就相当低,并且孩子的抚养费用相对来说也少,所以人们可能愿意生更多的孩子。而发达地区人口的出生率更低,因为这些地区养育孩子的成本非常高,一般的家庭不太容易承受,所以这时候生小孩的愿望就大大地降低。
贝克尔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经济分析,有个很重要的含义,人均收入的增长,一定会导致生育率的下降,以及抚养孩子的机会成本急剧上升。这也就是说你一旦生儿育女,就不得不放弃一些其他的机会,而这些其他的机会对你来讲很可能是你不愿意放弃的。所以生孩子这件事,就会受到你愿不愿意放弃其他经济机会的选择的影响。
越是经济发达的地区,越是经济机会成本更高的地区,妇女生孩子的愿望就越低,这样就会抑制家庭的生育意愿,导致生育率的下滑。同时我们也看到,父母的教育水准,尤其是母亲的教育水准相对越高,父母对孩子出生后的教育质量、受教育的程度以及未来的发展就越关注,这种关注的程度,要远远胜过对拥有孩子数量的关注,这也会导致生育率的下降。
除了1960年贝克尔的开山之作以外,他还发表过两篇小文章讨论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芝加哥大学还有一位经济学家,同时也是法学家,叫波斯纳(Rich Allen Posner),波斯纳是美国的一位非常著名的大法官,也是推动法学跟经济学相结合的主要人物。
在博客比较流行的时候,贝克尔和波斯纳都有一个很著名的博客,两人经常在上面写文章。贝克尔在博客上发表过一篇叫《中国到了放弃一胎制的时候了》的文章,这一年是2012年。2013年,贝克尔又写了一篇文章叫《中国放弃独生子女政策的影响》。第一篇文章的主要看法是,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以后,整个经济获得到了迅速的增长,同时中国的教育水平、城市化进程等都在大幅度地提升。这个后果是什么?他说一定是中国生育率的急速下降,这反过来又会影响中国未来的经济增长。所以他的建议就是中国应该放弃一胎制。在第二篇文章里,贝克尔说中国放弃独生子女政策当然是好的,但是恐怕也难以扭转中国面临的出生率持续下降的趋势。我想类似的结论也可以在梁建章的相关研究、易富贤的《大国空巢》、何亚福的《人口危局》等相关资料中找到。也就是说,即便中国现在全面放开生育,我们的人口也不会有大幅度的增长。
理由还是贝克尔所讲的,经济发展是最好的避孕剂。按照贝克尔的说法,一个家庭的生育决策是由其收入、教育水平以及其他个人因素来决定的,“让家庭自主选择生育孩子的数量”。总而言之,家庭的生育决策是基于生育子女和抚养子女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做出的理性选择。
我今天要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大家分析一下生育率下滑背后的原因。现在很多人都抱怨说养不起孩子,网上也曾经有人说,越穷越生得多,越富越生得少。年轻人现在往往只强调前者,不说中国过去有计划生育的政策,即便在欧美没有实行过计划生育的国家,生育率也是下降的。其中最严重的就是日本、韩国。几乎所有发达国家的生育意愿都有大幅度的下降,所以生育率的下降不是个别的,而是普遍的现象。
实际上,通过宏观的数据来看,经济越发达的经济体,生育率下降得越多,而且绝对水平显然比欠发达经济体要低,或者说,一定程度上生育率和经济发展的程度是成反比的。
日本就走入了这样一个怪圈,政府不断地补贴,不断地鼓励生育,但民众就是不想多生孩子。日本的基础生活水准是相当高的,在设计养老金制度的时候,他们约定的是民众给社会交钱,让社会给自己养老,子女对老人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他们只要交养老金就行了。
假设我花100万元养育一个孩子十八年,政府补贴了我50万元,结果长大了他去交养老金,不来赡养我,那么我是不是还亏了?日本民众并不蠢,在这样的体制下,他们当然就应该不生孩子。这样的激励政策往往只对底层的穷人有用,他们养育孩子的成本接近于零,政府还能补贴,这个时候他们就有动力去生孩子。
其实解决养老问题有两条路,一条路就是补贴穷人,让他们去多生孩子,因为他们的养育成本低,生孩子就很合算;另外一条路就是断掉民众的后路,让没有孩子的人老无所依,为了自己,他们也许会选择去生孩子。
为什么目前放开二孩或者三孩,甚至鼓励生育,都很难让民众去更多地生孩子?因为生育率随着经济发展是递减的,这是一条铁的规律。如今养育孩子的单位成本已经不一样了,如果抚育孩子所占用的时间,在父母的整个时间中是一个固定不变的比例,那么随着父母单位时间的生产率,也就是父母的收入不断地提高,养育孩子的成本就越来越高,所以父母就会倾向于少生孩子,而把更多的钱用于改善孩子的教育质量。所以这和我们的感受是类似的,因为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我们的人均住房面积3.6平方米的时候,一对夫妻可以养四个孩子,现在显然不可能,因为大家更愿意少生孩子,而把更多的精力和开销用于增加孩子的教育支出。
每个人养育孩子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假设你是一个自由职业者,月收入为零,全靠政府转移支付,那么你养一个孩子,休息6个月的成本就是零;如果你的月收入是1万元,你休息6个月,养育一个孩子的基础成本就是6万元。你每个月给孩子花费时间越多,就越会减少你工作的时间,进而影响你的收入,这样就会导致你养育孩子之后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
现在年轻人的爷爷奶奶们在人均居住面积3.6平方米的时候愿意生孩子,是因为那个时候生孩子成本很低,而且回报是很高的,孩子给他养老,当然是多多益善,所谓“多子多福”。但如果你月收入是10万元,按照这个逻辑,生孩子这件事不就亏损了吗?所以从本质上看,生儿育女其实是有功利的一面的。
我们总结一下,今天我们从生育率下降的现象开始,讲了怎么从经济学的成本与收益权衡这个角度来看待生儿育女的决策。
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行为,是用金钱来计算投入与产出的,其中时间、情感等因素也可以折合成经济的因素。父母将子女看成一种特殊的耐用消费品,并且在质和量两个维度来权衡投入和产出。生育孩子是一种消费行为,孩子是一种效用资源,类似于耐用消费品。作为消费者的父母遵循的是效用最大化的原则。从某种角度来讲,父母对孩子的质量和数量的选择,是家庭内部影响生育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决定性因素。
望尘莫及的房价和生不起的孩子,可能是当下生活在都市里面的每个人都常见的一种抱怨。面对整个中国生育率下降的问题,网上曾经有人调侃说:“这都是高房价惹的祸!”我想房价显然会影响生育的选择。
当然生育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一方面它是一个家庭的隐私,另外一方面它又关乎着一个社会的未来,一个国家的未来。中国在放开二孩的两年多的时间里,生育率好像并没有像官方所预料的那样有明显回升,依然在1.5%—1.6%的低位徘徊。按照国际的标准,要维系正常的代际更替,生育率应该不低于2.1%。显然,我们的生育率水平没有达到维持正常的代际更替的水平。
2. 你觉得政府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什么样的政策来阻止生育率进一步的下降?
为什么中国大多数的公司都希望在资本市场上市?如果你是一个企业的老板,你选择在资本市场上市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如果觉得不上市对公司发展更有利的话,你的理由又是什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著名经济学家张军教授在他新近出版的《我的经济学思维课》一书中给出了答案。本书可以让你拥有经济学的思维方式,学会独立思考并获得这个时代稀缺的判断力。
对于一个企业的管理层来说,有一项决策在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上肯定要排到前三位,那就是融资决策。所以今天我要跟各位讨论的,就是关于公司的融资方式的问题:公司的发展需要钱,如果缺钱,公司应该发行债券融资还是发行股票融资呢?
这些融资的方式其实还是有所区别的,比如发行债券,需要支付的利息是固定的。无论企业经营得好坏,都要按照既定的时间和利率来偿付债券的利息给购买方。
发行股票的话,是核心的股东一起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企业盈利了,所有的股东可以一起分享利润的分红。在企业经营不好的时候,这种分红的成本通常比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还要高。如果企业亏损了,那么所有的股东都要承担风险后果,当然也就没有什么可以分红的利润。一旦企业破产资不抵债,也不用赔付股东。另外上市发行股票还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可信度,增强这个企业对持股的员工的吸引力等。
所以发行股票有很多好处。但发行股票相对于发行债券,投资者还是要承担企业经营的风险。在中国往往只有非常优秀的企业,通过严格的官方审核,才有可能在A股市场上市。通过高成本的复杂的手续,也可以在美国或者中国香港这些资本市场上市,通过发行股票来向资本市场融资。
很多企业对公司上市的积极性都非常高,甚至有的企业被大家笑称其终极目标就是“上市圈钱”。企业上市有很多好处,融资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资本市场非常透明,上市也有利于企业整个治理结构的改善和日后经营状况的持续等。但是,也有华为这样非常优秀的企业,并没有公开上市,它只是通过内部员工持股的方式,在企业内部发行股票来融资。
最近民间经常开一个玩笑叫:“你了解安利这家公司吗?”这里讲的安利就是美国著名的公司Amway,是一家有六十多年历史、全球经营的优秀公司。但是它也选择不在证券市场上市,而是通过银行贷款或者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还有一些保守的欧洲公司,它们在所处的领域中具有较好的优势,在全球也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它们的竞争力很强,盈利能力也很稳定,目标市场应该说也没有达到饱和,但是它们宁愿通过发行债券来融资,稳定地缓慢地发展自己的业务,也不喜欢发行股票来进行更快的扩张。
在中国,大家可能都知道“老干妈”,它是一个非常成功的企业。但是到目前为止,它一直拒绝上市,拒绝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
这些优秀的企业选择发行债券,而不是股票,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三点:
1. 总体上发行股票是成本最高的一种融资方式。如果企业的盈利比较稳定,原股东不愿意因为发行股票而引入新的股东来分享他们的高额利润,而情愿在需要的时候,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或者发行债券,以支付固定的、相对成本较低的利息来融资。
2. 如果公司上市,企业的所有权和决策权就会变得分散,原来的企业所有者就会受到其他股东,或者股东大会的掣肘。有时候为了股东所希望的短期利润,企业的所有者也不得不牺牲公司的长期发展。
3. 严格的信息披露会导致公司的重大决策和关键的财务数据不能保密。同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的高管们的行为,也会受到监管。前几年就有一些知名企业的老总,因为违规披露或不披露重要信息,获罪判刑了。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有着非常严格的监管。
那么,一家企业到底应该用贷款的办法或者发行债券的办法来借钱,还是通过发行股票来融资?
这是非常有趣的,也是非常基本的问题,它涉及公司金融学(Corporate Finance)。这个理论我们简称为“MM定理”。这两个“M”是对这个理论做出开创性贡献的两位经济学家的姓氏的第一个字母。第一位是莫顿·米勒(Merton Miller),第二位是弗兰科·莫迪利亚尼(Franco Modigliani),两位都是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获得者。他们两位对公司金融的开创性研究,主要就是讨论公司的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之间的取舍,不同的融资方式的选择到底是基于什么?
米勒在现代公司金融理论上所做的贡献相当重要。在他之前,公司金融学还没有成形,学科体系非常混乱,很多学派各持己见。在米勒的文章发表以后,公司金融学开始走向有序,走向规范,同时也改变了企业制定投资决策、融资决策的模式。所以MM定理从理论上对企业价值、融资成本、资本结构、现金流量、风险等这些重要的财务概念,做了非常系统的分析。
为了讲清楚MM定理,我们先用一个简单的案例来讨论这个问题。
假设有A、B两家企业,它们的业务和产品完全相同,但是两家企业在融资的时候,选择了完全不一样的融资方式,A公司发行股票,B公司发行债券。如果你是分析师,你需要给这两家公司进行估值,你觉得哪家企业的价格应该定得更高一些?我先把这个问题放在这里,在学完了MM定理之后,相信你会给出自己的答案。
第一步,假设有一个完美的没有摩擦的世界,其中没有税收,没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这个非常完美的金融市场中,企业的价格就应该等于企业未来价值的贴现值。
因为两家企业业务相同,产品相同,现金流也是一样的,所以A、B这两家企业的估值应该完全相同。在没有摩擦,并且信息完全对称的情况下,一旦A和B两家公司的估值出现价格差,就一定会有人进行无风险的套利,卖出价格高的,买入价格低的,直到这两家公司的价格完全相等。
这就是MM定理的第一个推论:一个企业的市场价值取决于它未来创造的价值。所以无论你是发行股票还是债券,其实对企业的价值是没有影响的。
米勒在获得诺奖的时候曾经比喻:一个公司的价值就像一块比萨,它取决于面粉和水的多少,至于是切成四块还是六块,对比萨的大小,也就是对这个公司的价值其实是没有影响的。
第二步,在完美世界当中引入“税法”的概念。发行股票是没有利息的,而发行债券是有利息的,而且所有的利息都可以抵税,这就是常说的“税盾”。
利息所抵扣的金额实际上会增加企业的价值,所以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的B公司,它的估值应该高于A公司。显然税负越重的地方,就越应该选择用债券来融资,因为这样会提高企业的价值。
这就是MM定理的第二个推论:在存在税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的价值会随着债务融资比例的上升而上升,增加的那部分价值,理论上就等于利息乘以企业的税率。
第三步,在引进了税制这个基础之上,引入“破产”的概念。我们知道企业的债务过重会出现很多的问题,一方面银行不会向债务过重的企业发放贷款;另一方面,如果企业无法支付利息,那么这个企业就会面临破产。破产风险越高的企业,越不值钱。
可以看出MM定理的第三个推论:当债务较高,存在破产风险的时候,一个企业的价值会随着债务比例的上升而下降,而下降的价值等于公司的总价值乘以破产风险。
这就是MM定理的三部曲了。看上去非常简单,但是它用一个非常简洁的框架解释了几乎所有可能出现的现象。
我们可以用MM定理作为看待现实的金融市场和公司融资的概念框架,去还原现实中比较复杂的企业的融资决策。当一个企业的现金流不稳定的时候,比如高科技、生物制药公司,或者是在经济下行的背景之下,企业应该增加还是减少它的负债?当企业的利润率很高,但是投资机会不多的时候,应该增加还是减少企业的负债?预计三五年就有盈利的时候,企业应该用发行股票,还是发行债券的方法来融资?
用MM定理的分析框架,可以帮助简化一些具体问题,同时能够让这些问题在解决方案上找到重要的理论依据。
你是不是认为,对违法犯罪这种事情,应该是零容忍?经济学大咖张军教授在他的新书《我的经济学思维课》对理性犯罪进行了详细的论述。读完本文,相信你的想法大概会有点改变。
首先,你可能会想,犯罪这件事情应该是法律专家研究的,一个经济学家怎么来跟我谈这个问题?
事实上,用经济学研究犯罪的先河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开始了,这里面还有一个很有趣的小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大名鼎鼎的芝加哥大学的加里·贝克尔教授,也是199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有一次,他需要赶去学校对一个学生进行面试。他当时还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但他住在一个比较远的地方,而哥伦比亚大学在纽约的市中心,于是他选择开车过去。他开车到了学校之后,发现跟学生约好的时间就快到了,可是却找不到车位。哥伦比亚大学没有校园,车子就要停在哥大校外的马路上。你可以想象一下在纽约的市中心找停车位有多困难。
由于时间紧迫,贝克尔不得不立刻做选择:是继续找停车位,还是冒着被罚款的危险在大街上非法停车。于是,他计算了一下收到罚单的可能性、罚金的数额,以及找到停车位后需要花费的停车费,觉得值得冒险在大街上停车,所以他就非法停车了,而且事后也没有吃到罚单。
他在停车的一瞬间,脑子里就有了一个想法,“我这不就是经过理性的计算,主动选择违法吗?”于是他就开始对犯罪的经济分析产生了兴趣。再后来,他写下了那篇著名的论文《犯罪与惩罚》,开创了犯罪经济学的先河。
所以,假设犯罪是一个理性的选择,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在使他的收益最大化,犯罪就可以变成一个典型的经济学问题,这正是贝克尔的创新。如果扩展开来,法官也是理性的,立法部门也是理性的,他们也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研究这一现象又会得出什么有趣的结论呢?这就是我们这一节要给大家分享的核心问题——怎样引入经济学可以让法律变得更有效率。
首先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张三和李四打架,李四的鼻子被打破了,而你是这个案子的法官,你可以让张三交一笔罚款,或者把他拘留一段时间,你会选哪种惩罚方式?
通常,我们对法律的看法是维护正义,但直白一点说,就是一种报复主义。在这种视角下,犯罪的惩罚力度应该和犯罪的严重程度成正比,不成比例的惩罚就是错误的。这也是法学家通常对犯罪与惩罚的基本看法。
但经济学家的分析不一样,他们将理性分析的框架代入分析中,出发点是社会福利最大化,也就是每个人的福利加总起来要最大化。犯罪之所以是一件坏事,是因为——第一,它会带来直接的损失,比如李四的鼻子被打破了;第二,它还会带来我们预防犯罪的成本,也就是我们要用纳税人的钱去雇用警察、法官、检察官,建造监狱,雇用看守人员来预防犯罪。这两个层面加起来就构成了犯罪的社会成本。所以,站在福利最大化的视角,经济学家认为,好的法律就要让犯罪给我们带来的社会成本最小化。
有趣的是,犯罪造成的损失和预防犯罪的成本往往是反向变动的。也就是说,雇用更多警察、大量采购警用装备虽然会更好地威慑潜在犯罪行为,降低犯罪造成的损失,但也同时会增加预防犯罪所花费的成本。
所以,我们肯定就会存在一个犯罪率的最优解,并且这个解肯定不是0,因为要100%抓到所有的罪犯,这个成本可以是无限高的。在达到了最优犯罪率的状态下,如果你增加警察的数量,那你会过度严厉;而如果你降低惩罚的力度,那你就姑息了不该姑息的犯罪。
就像一开始我们提到的违规停车的例子,被抓的可能性和抓到之后受到的惩罚力度,是两个最重要的影响犯罪的变量。除此之外,还有惩罚形式也是可选的,比如在张三的例子里,我们可以选择罚款,也可以选择拘留。
所以政府的立法和执法部门就好像有一个工具箱,工具箱里有警察的数量、定罪的门槛、罚款、监禁甚至死刑等不同的惩罚方式,供它组合。理论上讲,针对每一种犯罪和不同的犯罪群体,都可以定制一套最优的工具,来使得犯罪率达到我们设想的最优解,也就是社会成本的最小化。
是不是觉得听上去太美好,但实际情况下会不会不适用?还真不是,这套方法在实际中也确实在改变着法律的制定。
比如,针对张三打破李四鼻子这个例子,经济学家的建议一定是罚款,而不是拘留。因为罚款一定可以达到跟拘留相对等的威慑程度,只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这个罚款数额已经大到犯罪分子没有办法支付。但是从成本角度看,罚款比拘留划算多了,因为收罚款几乎不需要成本,而且收100元罚款和收1万元罚款的成本也差不多。但拘留需要建造监狱、雇用警察,成本高昂。美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数据是,在最安全的监狱里,每年关押一个犯人的直接成本都高达4万美元。
所以,经济学家认为,除非犯罪太过严重,只要犯罪分子还有支付罚款的能力,就不要把他们关进监狱。
但是,罚款往往会招来很大的批评声音,如果这样做,“富人支付能力强,可以购买更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样法律就好像是在为富人开脱,偏向富人,没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比如,在现实生活中,普通的有车族可能会为一次交通违章支付的200元罚款感到心痛,但是富人压根就不在乎200元的交通违章罚款。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富人就可以更多地违章了呢?
这种指责也不是没有道理,不少欧洲国家创造性地采用了一种叫“日付罚金制”的制度。什么叫“日付罚金”?也就是法官根据罪行先判决罚款多少天,再根据这个罪犯的经济能力确定他每天要罚多少钱。比如两个人的犯罪情节基本相同,都被判罚款30天,但如果一个人的经济能力是另一个的3倍,那他每天交的罚款也会是另一个人的3倍。罚款数额与他的经济能力是成正比的。
除了罚款这种形式,根据最优惩罚的原则,关于惩罚力度的选择,经济学家也提出,应该差别对待不同的群体,这样才能做到相对公平。比如针对一些容易冲动鲁莽的犯罪人员,通常来说就是年轻人,加重惩罚力度,不如增加抓捕的概率来得好,也就是说与其多建一些监狱,不如把这些钱用来多雇警察。
为什么?因为惩罚是发生在未来的,通常来讲,年轻人情绪容易冲动,他们对于未来的重视程度是远远小于当下的,也就是经济学术语里说的,未来的贴现值很低。所以告诉他们,做这件事未来会受多重的惩罚,不太吓得到他们,反而是增加警力,让他们更容易被抓到效果会更好。
一些有趣的研究支持了这个观点。现在很多国家的法律,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惩罚力度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一个人到18岁之后,面临惩罚的严厉程度急剧上升。如果对这些人来说,严惩不贷有用的话,那他们18岁那一年相对于前一年,犯罪数量应该大大下降才对。但实际上研究发现并没有发生这个现象。所以,经济学家建议,对于年轻人容易犯的罪行,还是多加强警力会比较有效。
把经济学引入法律,我们就会听到所谓“最优犯罪率”这种有些奇怪的说法。一旦了解背后的逻辑,你就会发现,这是为了社会福利最大化这个目标进行的一种权衡和选择。它背后会涉及一系列复杂的制度设计,包括怎样立法、怎样合理设置警力、怎样设定罚款力度,等等。
总结一下,今天我们从贝克尔停车的故事开始,讲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个人怎么会理性地选择犯罪,法律又应该怎么理性地去惩罚犯罪。相信你已经感受到,经济学的效率思维,很好地丰富了我们对于法律的理解,让我们不仅仅是停留在正义的层面简单地思考问题。
经济学就是教人这样一种思维方式:假定人们完全理性,找准他们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再提出和求解最优策略。用这种思维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法律,当然也可以用来改变别的东西,这一点在之后的课程中你会更多地感受到。
上一条:张军院长受聘为复旦大学新一届校务委员会委员
下一条:张军教授获评中国新闻周刊“2020年度经济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