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第16期RICE-CCES“中国大问题”讲堂在复旦大学吴文政报告厅成功举办,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方首席代表周小川先生为全校师生带来题为“‘一带一路’若干经济问题”的主旨演讲。本次活动由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智库)和复旦平安宏观经济研究中心联合举办。
复旦大学文科资深教授、经济学院院长张军教授担任主持。本次讲堂吸引了众多校内外师生、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现场气氛热烈洋溢。
演讲开始前,张军教授先全面回顾了周理事长作为“整体改革派”的突出代表为推动中国20世纪80年代体制改革所做出的重大经济学理论贡献以及丰富的金融管理实践经验。在结束国家体改委工作后,周小川在1990年代参与到银行、金融系统的管理实践中,先后到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证监会、外管局等出任重要且关键的管理职务。2002到2018年他担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2011年被权威金融杂志《欧洲货币》评选为年度全球最佳央行行长。在他担任中国央行行长期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并很好地应对了美国次贷危机的冲击。
随后演讲正式开始,周小川理事长将话题引向三个主要方面,即如何认识“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债务陷阱”问题、中国开发性融资的特点和形成逻辑、中国应对债务问题的重要对策与思路。
第一,周理事长指出,“债务陷阱”是国际上炒作起来的概念,目的是抹黑中国“一带一路”融资,但是这种说法并不成立。当然,因为“一带一路”项目贷款大量增加,又加上这些贷款期限比较长,所以会出现债务拖欠问题。另外,受疫情影响,许多项目出现延期,难以按计划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二十国集团(G20)就提出了缓债倡议以及后续的债务处理共同框架。这些因素共同催生出不少债务核销问题及相关争议。对此,当事债权方需要评估债务可持续性,并在实践上把债务分为三层,包括多边机构债务、双边主权债务、私人机构债务。在分层问题上,国际上的理论框架、分析技术和实践传统都充满争议。即便如此,国际机构普遍认为中国应承担更大的债务核销责任,但这样的要求不符合中国“一带一路”贷款的现实特点。另外,中国强调多边机构承担更多核销责任,并保持私人机构责任可比性。当然,中国也需要加强部门意见协调,积极提供应对方案。
第二,周理事长指出,中国“一带一路”投融资呈现出增长快、规模大的鲜明特点。这是因为中国具有出口比较优势、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优势、企业“走出去”打拼出来的国际竞争优势、宏观储蓄率高带来的国内发债便利优势。在海外建设需求持续增加的背景下,中国“一带一路”投融资规模也相应增长,这也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并且中国开发性金融机构也因此可以保持较低的风险溢价。但问题在于,许多海外项目本来由市场主体产生,但是往往又被汇总到双边合作文件中,这就导致国际上严重高估了中国官方的对外项目贷款规模,相关的债务问题也就严重偏离了真实情况。实际上,中国的政策性银行也是按市场原则来自主决策,并不依靠国家财政来支持。并且,近年来国务院积极理顺了政策性银行的贷款分类,进一步严明了贷款纪律,所以政策性贷款基本上不由财政兜底,也就不构成国际上所认为的大部分存量债务。
第三,周理事长指出,为合理应对债务问题,中国应借鉴国际经验,丰富债务处理方案和项目融资工具,处理好多边债权债务关系,立足国内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绿色投融资。首先,中国的政策性银行应当充分借鉴国际主流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有益经验,积极提升债务处理的实践能力,丰富完善技术工具。其次,中国应该更加重视股权融资,在事前推动股权与债券比例趋于合理化,在事后通过债转股促进项目产生合理的经济回报,以增强项目的债务可持续性。并且,中国会继续明确支持多边主义,但也应处理好多边官方机制和多边私人框架的关系。最后,中国应更加重视认购债券的融资方式,进一步鼓励自然资源还贷,立足国内新能源、低碳技术等优势,积极发展绿色投融资项目。
演讲临近尾声时,周理事长勉励复旦经院师生要更加重视“一带一路”相关课题,加强研究实践。同时,博鳌论坛也会在“一带一路”问题上与复旦经院加强合作。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一带一路”投融资与开发性金融的研究工作与学术合作必将越来越好。
演讲结束后,张军教授高度评价了周理事长对“一带一路”投融资问题的深刻洞见,并介绍了复旦经院对主权债务问题的研究传统和学科优势。
随后,周理事长回答了现场观众的几个提问,深入讨论了人民银行在G20债务处置共同框架上的政策立场、中国对外贷款的统计口径与数据基础、“一带一路”与就业发展机遇、人民币国际化、中国与中亚的区域合作等重大问题。最后,张军教授代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再次感谢周理事长带来精彩报告,并期待复旦经院与博鳌论坛的合作能够不断深入,产生重大学术成果。
撰文 | 石烁
摄影 | 李国辉